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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1-22 11:59:14 阅读: 来源:电子表厂家

“城区安静了,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” 开县新闻 - 民众声音 - 资讯生活

“现在好了,晚上没那么吵了,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。”昨日,文峰街道明镜石社区居民王阿姨告诉记者。

?????????据了解,从11月1日起,在汉丰、文峰、云枫3个街道所辖城区机动车辆通行路段内所有机动车(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除外)24小时禁止鸣笛以来,城区安静多了,城市更加宜居了。

?????????前期准备工作扎扎实实

?????????据禁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,为确保禁鸣工作顺利实施,我县成立了禁鸣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成员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、县交通局、县市政园林管理局、县运管所、汉丰街道办、文峰街道办、云枫街道办的相关人员组成。

?????????在8月20日至10月10日,机动车禁鸣工作准备阶段,我县完成了禁鸣区域进出口路段禁鸣标志、解除禁鸣标志的设置;做好了禁鸣城区的交通流量、流向调查及货运机动车导向分流工作;完成了公交车、出租车等车辆的喇叭控制装置安装工作。

?????????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,参与部门进行了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工作,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宣传禁鸣通告及禁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在县城主要交通干道悬挂大型宣传横幅,组织宣传车上路宣传。

?????????集中整治效果十分明显

?????????10月30日,县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机动车辆在城区部分路段禁鸣的通告》,11月1日起,在汉丰、文峰、云枫3个街道所辖城区机动车辆通行路段内所有机动车(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除外)24小时禁止鸣笛。

?????????《通告》指出,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严厉查处在禁鸣区域内违法鸣笛行为,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,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之规定,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

?????????“目前,我们正在对禁鸣区域进行集中整治,并取得了明显效果。在集中整治结束后,会进入长效管理阶段。”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集中整治结束后,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,对城区禁鸣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。并总结集中整治经验,逐步在镇东、丰乐、赵家、白鹤等地实施禁鸣工作。

?????????“禁鸣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参与,各有车单位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,严禁在禁鸣区域鸣笛,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禁鸣通告的有关规定,确保禁鸣工作顺利实施。机动车主在禁鸣区要自觉遵守禁鸣通告,为优化我县宜居环境贡献一份力量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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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(见习记者 冉 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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