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表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电子表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民间借贷短信可否作为直接证据-【资讯】

发布时间:2021-07-15 17:27:32 阅读: 来源:电子表厂家

借贷网讯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,但是是否有效,是否是直接的证据就有待商榷。王某于2006年11月向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,约定2007年11月还付,借款时未出具借据。借款到期后,王某分文未还,于某遂将王某告上法庭,王某当庭否认借款一事,后又称借款已归还。原告仅提供2007年—2008年经公证的双方往来手机短信,以证明被告借款及催款事实。

此事,双方之间通过法院来审理。法院审理认为,于某与被告王某之间互发有关双方欠款数额、是否应出具欠据及如何还款等方面内容的手机短信过程中,于某已明确表示被告王某拖欠其人民币10万元,并要求其出具欠据或归还欠款。被告王某未否认欠款事实的存在,并表示一定还款。此意思表示是对欠款事实的客观存在以及欠款金额的认可。故判决,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于某欠款100000元。

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经常采用的一种证据分类理论,以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客观联系和证明方式为划分标准,在实践中逐渐向民事诉讼领域渗透。凡是单独一个证据所包含的信息内容,能够直接指出案件的主要事实的,就是直接证据。凡是单独一个证据所包含的信息不能全部指出案件的主要事实,而必须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,并进行逻辑推理才能说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,就是间接证据。

根据以上分析,得出以下结论。本案中,短信内容显示,被告借款到期后,原告曾多次催收,而且要求对方补具借据手续,被告对借款10万元并没有异议,只是不同意出具欠条和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。法庭中,被告开始不承认借款一事,后看到对方提交的手机短信证据后,而且,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。笔者认为,这些短信所包含的信息和内容足以说明被告欠款事实,符合直接证据的特征。

收购华为G9外壳

条形灯EU20192020测试办理新版ERP认证欧盟E

上海黄浦区提供站架

焦作发电机租赁

肃宁县农用硫酸亚铁厂家直销